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房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吸引了大量人才涌入。为解决市民住房问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公积金”)推出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贷款服务。本文将从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贷款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为广大市民提供参考。
一、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
1.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在深圳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 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贷款用途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 符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深圳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申请人须在深圳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 申请人须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5. 申请人须提供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材料。
6. 申请人须提供符合贷款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抵押物。
三、深圳公积金贷款流程
1. 申请人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 深圳公积金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 申请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 贷款到期后,申请人可申请提前还款或者续贷。
四、深圳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 门槛低:深圳公积金贷款对申请人的要求相对较低,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贷款渠道。
2. 利率低:相比商业贷款,深圳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减轻了市民的还款压力。
3. 放款快:深圳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较为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简便,放款速度快,有利于市民及时购房。
4. 灵活多样:深圳公积金贷款支持多种还款方式,如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满足不同市民的还款需求。
深圳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住房贷款服务。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贷款流程等,有助于市民更好地利用这一政策,实现安居乐业。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申请贷款时,要确保自身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避免因逾期还款而影响个人信用。
可以,住建部明确规定公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我行招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提供的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委托贷款的一种。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只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交公积金不可以在外省买房子,但是可以去东莞、中山贷款买房。
2015年12月4日,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通知称,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取消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东莞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试行半年;2015年12月24日,中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这意味着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分户籍,都可以向东莞、中山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目前,东莞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50万元,夫妻可贷80万元;中山市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为个人可贷30万元,夫妻可贷50万元。
扩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异地转移攻略,共分为“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两种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至资金中心
1、申请范深圳公积金贷款适用范围围
已在资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集中代为申请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办理地点:
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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